月供车供完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因为时代的发展改变,现在很多人都有着新的消费观念了,总会贷款买房或者贷款买车,贷款买车只要交了首付分期还月供即可,那么月供车供完了需要注意什么,下面来看答案。
1、注意开具贷款结清证明
月供车在最开始贷款时需要签订贷款合同,那么月供还完了、贷款还清了,当然就需要开具贷款结清证明了,证明自己和贷款机构之间的关系已经两清,不存在任何负债欠款了。
2、注意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书
车辆贷款一般是需要提供担保的,而机动车登记证书,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绿本,就是最好的抵押物,就跟房屋的房产证一样,当然必须是办理了车辆抵押手续的绿本,那么月供车供完了势必要将绿本拿回,物归原主,贷款机构一般会连同贷款结清证明一起归还给用户。
3、注意去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手续
拿回贷款结清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后,事情并没有完全结束,因为月供车在车管所还有抵押登记备案,名义上还存在一个抵押权人,享有该车辆的优先受偿权,需要办理解除抵押,才能完全和贷款机构两清,带上身份证和从贷款机构拿回的证书材料等,去办理抵押登记的车管所按流程再申请车辆解除抵押即可,办理完成,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就会有“解除抵押、解除抵押日期”等字样。
解除抵押车辆需要什么手续?
需要到当地市级的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,车辆解除抵押所需材料有:
1、车主和抵押权人(银行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的身份证明;
2、银行的委托书加盖公章;
3、登记证书(上面要签注解除抵押信息);
4、到车管所填表。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,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,并提交下列证明、凭证:
(一)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;
(二)机动车登记证书。
人民法院调解、裁定、判决解除抵押的,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《调解书》、《裁定书》或者《判决书》,以及相应的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。
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。
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石万斌律师解析:解除汽车抵押登记不需要本人办理,委托他人需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写授权委托书;
2、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;
3、提供以下资料: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;《机动车抵押登记/质押备案申请表》;属于人民法院调解、裁定、判决解除抵押的,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《调解书》、《裁定书》或者《判决书》,以及相应的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。